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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要用途 | 甜味劑 |
執行標準 | 國標 |
生產許可證編號 | 見包裝 |
CAS | 見包裝 |
型號 | 食品級 |
包裝規格 | 25kg |
有效物質含量 | 99% |
含量 | 99% |
是否進口 | 否 |
使用量:萬分之1~2(典型值1.6),即每10噸產品添加1~2公斤(典型值1.6公斤)甜味抑制劑或其水溶液。
1. 對于可以加水的產品,例如月餅、果醬、冰淇淋、糖漿等:
將定量的甜味抑制劑粉末溶解于水中,加水量掌握在甜味抑制劑質量的40~50倍,直接混合入產品配料中,繼續本產品后續的生產即可。
對于月餅,則在餡料生產中期(例如起鍋前50~60分鐘)加入,然后繼續鏟至餡料符合要求為止。務必保證甜味抑制劑能均勻分散在餡料中。
例如:設定添加量為萬分之1.6,則每100公斤餡料需要添加16克的甜味抑制劑粉末,可用700~1000克(或毫升)水溶解后加入。
2. 對于不能加水的產品,例如巧克力、部分糖果、奶油涂層等:
將甜味抑制劑粉末直接混合入產品配料中即可,但一定要混合均勻。因為甜味抑制劑的使用量極少,建議使用多步驟逐級混合技術,以達到均勻分布,就像往巧克力產品中添加色素、香精一樣的方法加入。
3. 如果和白糖直接混合,添加量掌握在白糖質量的萬分之5.5~6.5左右,即10噸白糖加5.5~6.5公斤甜味抑制劑,混合均勻即可。